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CIS定義

CIS定義

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是將企業經營理念與精神文化,運用整體傳達給企業內部與社會大眾 ,並使其對企業產生一致的認同感或價值觀,從而達到形成良好的企業形象和促銷產品的設計系統。
CIS是60年代由美國首先提出,70年代在日本得以廣泛推廣和應用,它是現代企業走向整體化, 形象化和系統管理的一種全新的概念。 是企業大規模化經營而引發的企業對內對外管理行為的具體表現。
因此在當今國際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同時 , 企業之間的競爭已不僅僅是產品,質量,技術等方面的競爭。 因此企業欲求生存必須從管理 ,觀念,形象等方面進行調整和更新,制定出長遠的發展規劃和戰略,以適應市場環境的變化。
現在的市場競爭, 首先是形象的競爭 ,推行企業形象設計,實施企業形象戰略,已成為現代企業的基本戰略。為統一和提升企業的形象力, 使企業形象表現出符合社會價值觀要求的一面,企業就必須進行其形象管理和形象設計。
CI設計系統 :是以企業定位或企業經營理念為核心的,為包括企業內部管理,對外關系活動,廣告宣傳以及其他以視覺和音響為手段的宣傳活動在內,進行組織化,系統化, 統一性的綜合設計使企業所有的這些方面以一種統一的形態顯現於社會大眾面前,產生出良好的企業形象。
CIS作為企業形象一體化的設計體系,是一種建立和傳達企業形象的完整和理想的方法。企業可通過 CI設計對其辦公系統,生產系統,管理系統,以及營銷,包裝, 廣告等系統形象形成規範化設計和規範化管理,由此來調動企業每個職員的積極性和參與企業的發展戰略。通過一體化的符號形式來劃分企業的責任和義務 ,使企業經營在各職能部門中能有效地運作,建立其企業與眾不同的個性形象 ,使企業產品與其他同類產品區別開來,在同行中脫穎而出, 迅速有效地幫助企業創造出名牌效應,佔有市場。
CI系統的實施:對企業內部,可使企業的經營管理走向科學化和條理化,趨向符號化,根據市場和企業的發展進行有目地制定經營理念,制定一套能夠貫徹的管理原則和管理規範,以符號的形式參照執行,使企業的生產過程和市場流通流程化,以降低成本和損耗,並有效地提高產品質量。對外部傳播形式,則事實上利用各種媒體作為統一性的推出,使社會大眾大量地接受企業傳播的資訊,建立起良好的企業形象來提高企業及產品的知名度,增強社會大眾對企業形象的記憶和對企業產品的認購率,使企業產品更為暢銷,為企業帶來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營效益。


CIS的製作
CI設計系統是全方位、標準化、智慧化的工程,這項工作的實施和整體效應需要一定的時間。CI的設計和實施,通常是由企業的最高決策者和CI專家共同組成CI工程執行委員會,以期達到最佳的企業形象力。由於CI的導入也是一種持續性的活動,在長期對CI工程實施的監督,並定期作出檢討,加以修正,才得以完成。CI的設計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因此,負責完成CI系統工程的CI專家應具備以下能力。

1 企劃能力
即是對企業內外部綜合調查分析的能力;熟悉市場動態、研究企業生產經營策略的能力; 對企業內部員工心理分析和行為分析研究的能力;在企業理念(MI)、行為規範 (BI)、視覺識別 (VI) 方面作出創造性思維導向和提案能力以及CI系統工程文案創作和表達能力。
2 設計能力
  即是對企業與行為理念在視覺設計中的融合表達的能力;視覺識別系統的規範化、科學化的展示能力;識別系統在空間、平面應用的創造性設計能力。
3 統籌能力
對階段實施的目標管理能力;應用實施後檢討、修正的能力;發佈效果測定反饋能力;媒體策略、公關策略運用的能力。
4 廣告策劃能力
廣告策劃能力是以表達CI設計策略與廣告創意的融會貫通、企業形象與廣告形象統一的能力。

CIS製作與操作項目

設計現況調查包括:
‧視覺設計現況調查問卷設計
‧同業設計現況設計資料
‧ 現場審實拍照,測繪記錄
‧ 現有設計物樣本收集分析
‧ 視覺設計現況調查報告

形象策略模擬設計包括:
‧ 確立形象定位
‧ 確立設計方向,原則,題材
‧ 形象概念視覺化,符號化
‧ 形象概念系統化
‧ 形象概念模擬設計

基本設計系統包括:
‧基本設計:‧LOGO ‧標準字‧標準色
‧ 輔助設計要素:‧象徵圖案‧吉祥物‧指定字體

應用設計系統包括:
‧事物用品類
‧帳冊表格類
‧包裝用品類
‧交通工具類
‧標識招牌類
‧旗幟類
‧服裝配件類
‧辦公什物,贈品類

形象識別手冊包括:
‧ CIS手冊內容規劃
‧ CIS手冊內頁編排、設計、完稿
‧ CIS手冊封面設計、完稿
‧ CIS手冊電子版設計製作完稿


CIS構成
CIS系統是由理念識別(Mind Identity簡稱MI),行為識別(Behaviour Identity簡稱BI)和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簡稱VI)三方面所構成。

‧理念識別(MI)

它是確立企業獨具特色的經營理念,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設計,科研,生產,營銷,服務,管理等經營理念的識別系統。 是企業對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的經營目標 ,經營思想,營銷方式和營銷形態所作的總體規劃和界定,主要包括︰企業精神 ,企業價值觀,企業信條,經營宗旨,經營方針,市場定位,產業構成,組織體制,社會責任和發展規劃等等。
‧行為識別(BI)
是企業實踐經營理念與創造企業文化的準則,對企業運作方式所作的統一規劃而形成的動態識別系統。 它是以經營理念為出發點,對內是建立完善的組織制度、管理規範、職員教育、行為規範和福利制度;對外則是開拓市場調查、 進行產品開發,透過社會公益文化活動、公共關系、營銷活動等方式來傳達企業理念, 以獲得社會公眾對企業識別認同的形式。
‧ 視覺識別(VI)
是以企業LOGO、標準字體、標準色彩的視覺傳達體系,是將企業理念、 文化特質、服務內容、企業規範等抽象語意轉化成具體符號的概念,塑造出獨特的企業形象。視覺識別系統分為基本要素系統和應用要素系統兩方面。基本要素系統主要包括 ︰企業名稱、企業LOGO、標準字、標準色、象徵圖案、宣傳口語、市場行銷報告書等。應用系統主要包括︰辦公事物用品、生產設備、建築環境、產品包裝、廣告媒體、交通工具、衣著制服、旗幟、招牌、LOGO牌、櫥窗、陳列展示等。 因此視覺識別(VI)在CI系統中最具有傳播力和感染力,最容易被社會大眾所接受。


CIS構成項目
系統結構說明:
MI(Mind Identity System):
理念識別最高決策層次導入企業識別系統的原動力,企業經營理念與精神文化。
BI(Behaviour Identity System):
活動識別動態的識別形式對外回饋,參與活動,對內組織管理教育。
VI(Visual Identity System):
視覺識別靜態的識別符號具體化、視覺化的傳達形式項目。


CIS規劃流程
CI設計規劃與實施導入是一種循序漸進的計劃性作業,整個計劃的進行與推展,綜合國內外企業導入CI的經驗,其作業流程大約可分為下列五個階段︰
1 企業實態調查階段
把握公司的現況,外界認知和設計現況,並從中確認企業給人的形象認知狀況。
2 形象概念確立階段
以調查結果為基礎,分析企業內部、外界認知、市場環境與各種設計系統的問題,來擬訂公司的定位與應有形象的基本概念,作為CI設計規劃的原則依據。
3 設計作業展開階段
根據企業的基本形象概念,轉變成具體可見的資訊符號。並經過精致作業與測試調查,確定完整並符合企業的識別系統。
4 完成與導入階段
重點在於排定導入實施項目的優先順序、策劃企業的廣告活動及籌組CI執行小組和管理系統。並將設計規劃完成的識別系統加以製成標準化、規格化的手冊或文件。
5 監督與評估階段
CI的設計規劃僅是前置性的計劃,如何落實建立企業的形象,必須時常監督評估,以確保符合原社定的企業形象概念,如發現原有設計規劃有所缺陷,應提出檢討與修正。



視覺識別的種類

(一) 企業識別 Corporate Identity
企業識別定義 :結合現代設計觀念與企業管理理論的整體運作,以創造出企業個性、突顯企業精神,使消費者產生認同感,進而達成銷售目的。
企業識別設計:企業標誌、標準色、基本組合規範、吉祥物、輔助圖形、事務用品、辦公器具、招牌、旗幟、制服、建築外貌、交通工具、包裝、宣傳品等相關物品上。

(二) 品牌識別 Brand Identity
品牌識別定義:藉由品牌定位品牌個性相結合,使產品或服務在消費者心中建立起獨特的風格。
品牌識別設計:基本系統設計是品牌標誌、標準色、標準字、專用字體、基本組合規範、吉祥物等等。應用系統設計將基本系統設計運用在包裝、宣傳品、賣場、產品、贈品等。

‧在整體規劃要注意下列幾點:
賦予品牌個性、提供消費者利益點、生活型態整體設計

(三)環境識別 Environment Identity
環境識別定義:以一定的區域或空間為對象做設計。
環境識別設計:基本系統設計是品牌標誌、標準字、色彩計畫、吉祥物、輔助圖形等等。應用系統設計有建築用品,如建築外觀、招牌等,以及服務用品、指示性標誌系統。

(四) 個人識別 Personal Identity
個人識別定義:以個人或個人為中心的團體和組織,為了建立起個人風格、形象,以及突顯特質,使大眾容易了解其欲宣傳理念,而透過視覺設計、整合規劃的設計。
個人識別設計:基本系統設計是標誌、標語、標準字、吉祥物等。應用系統上有個人包裝,如髮型、服裝等,以及個人用品、色彩計畫、事務用品、服務用品、宣傳用品。

(五) 活動識別 Activity Identity
活動識別定義:指某一主題策劃或延伸相關活動,根據活動的需要,建立起活動識別管理系統。
活動識別設計:基本系統設計是標誌、標準字、基本組合、色彩計畫、吉祥物、輔助圖形規劃等。應用系統上有服務用品、宣傳用品。


一、 CIS被重視的原因


1. 零售業發展走向連鎖化、專業化是目前的發展趨勢,為讓顧客有耳目一新的感覺,以及創造一致的形象,紛紛導入CIS。
2. 自由化、國際化的時代來臨,跨國企業的行銷實力及企業形象,極為強烈明顯,本土公司為了追求企業未來發展與應付目前企業競爭,CIS建立有其必要。
3. 企業經營、成本及費用的降低是致勝關鍵,若提早建立 CIS,以後公司不論是商品種類的增加,或行銷據點增加,均不需使用很多廣告,即可獲得消費者的知悉及信賴。
4. 科技日日創新,尤其電腦業特別明顯,在技術提昇下,導致產品日趨同質化,甲商品與乙商品的品質差距更為接近,如何讓顧客購買商品,不是完全依賴產品品質或包裝,而是裝您公司的CIS,給予顧客的觀感與認同感。

二、 企業形象組成要素
1. 視察識別(Visual Identity), 簡稱V.I.。
2. 行為識別(Behavior Identity),簡稱B.I.。
3. 理念識別(Mind Identity),簡稱M.I.。
4. 視察展現(Visual Presentation),簡稱V.P.。
5. 零售點識別(Retail Identity),簡稱R.I.。
6. 店面識別(Store Identity),簡稱S.I.。
7. 經銷商識別(Dealer Identity),簡稱D.I.。

三、 企業識別系統內涵
1. 企業標誌。
2. 企業標準字體。
3. 企業標誌與公司文字組合。
4. 企業標準色彩。
5. 企業輔助色彩。
6. 企業制服系統。
7. 企業包裝紙、提袋系統。
8. 企業出入證、停車證、及各項證件系統。
9. 企業招牌系統。
10. 企業產品外觀系統。
11. 企業建築物外觀系統。
12. 企業旗幟系統。
13. 企業廣告規範系統。
14. 企業用品、贈品系統。
15. 企業車輛系統。
16. 企業事務用品系統。

整合行銷之定義與核心概念

(一) 整合行銷之定義


整合行銷傳播是依種公司整體的努力,從顧客觀點出發的全方位事業。本研究之定義是經營有利品牌關係的一種交互作用過程,藉由帶領人們與企業共同學習,維持品牌溝通、策略上的一致性,加強公司與顧客利益人之間的積極對話,以及推動增加品牌信賴度的企業任務。

有關整合行銷之定義,經檢視有下列學者之看法:


(一) 整合行銷之核心概念

1989年,美國廣告代理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AAAA )對整合行銷的初步定義為:整合行銷傳播是一種從事行銷傳播計畫的概念。確認一份完整透徹的傳播計畫具有其附加價值的存在,這份計畫,應評估不同的傳播技能在策略思考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一般廣告、直覆廣告、促銷活動及公共關係,並將之結合,透過整合,提供清晰、一致的訊息,並發揮最大的傳播效益(曹偉玲,1999)。


在1991年,西北大學(Medill School at NorthWest University),首先提出新的行銷傳播,認為應直接將焦點放在消費者身上,採「由內而外」(outside-in)的觀點,即由外部消費者的需求與動態,來回檢視企業內部產品及行銷方法(曹偉玲,1999)。此觀點使麥迪爾新聞研究所的Schultz,Tannenbaum , Lauterborn三位學者在1993年發展出另外一個義涵,也是現今整合行銷傳播所最廣受認同的定義,它將IMC的核心顯著在消費者、建立關係的行銷、以及改變消費者的行為上:整合行銷傳播是一種常期間對顧客及淺在消費者發展、執行不同形式的說服傳播計畫的過程,目標是要直接影響所選定的傳播視聽眾的行為。考慮到一切消費者接觸公司或品牌的來源,亦即,當潛在管道運送未來訊息時,顧客或潛在消費者與產品或服務之間的接觸。此外並運用所有消費者相關並可使他們受的傳播形式。總而言之,整合行銷傳播由顧客及潛在消費者出發,以決定及定義一個說服傳播計畫所應發展的形式及方法(Schultz,Tannenbaum , Lauterborn,1993;曹偉玲,1999)。

西北大學所認定之IMC,建立在顧客與品牌之間的關係上,認為成功的整合行銷傳播,必須是從顧客顧客的行為中得到的回饋。到了1992-1994年間,科羅拉多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的Duncan和Moriarty則提出另一種觀點,與西北大學派形成對話,他們強調:IMC要改變消費的認知價值更勝於行為;而且在建立關係的對象上,除了消費者外,應該再加上企業關係人〈Stakeholders〉;在IMC的定義中亦加進了行為回饋效果〈如利潤等〉、以及組織的觀點,其定義的IMC如下:整合行銷傳播視一組策略影響或控制所有訊息的過程,它需協調所有的訊息和組織所用的媒體,整合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價值,鼓勵目標性的對話,以創造和滋養企業與顧客和其他利益關係人的利潤關係(曹偉玲,1999;Duncan,1993; Duncan & Caywood , 1994)。
總合來說,Duncan(1993),對整合行銷傳播觀念重點係,(一)零基傳播溝通計劃(二)多媒體策略(三)如何建立及滋潤與消費者,各利益關係人之間的關係(四)公司的所做所為都是在傳遞訊息(五)完美的組織任務就在各個層次、時機都能達到組織的競爭力(洪淑宜,1996)。
到了1997年,南卡羅南納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的Terence A. Shimp以「一種寬廣的聲音」之通盤觀點,來看整合行銷傳播的本質,似乎為持續多年的IMC定義對話,達到互動與圓融的功能,對IMC之定義如下:IMC是對現有及潛在顧客先行搜集資料或建立資料庫後才對長期發展並實施各種不同形式、具說服性的傳播活動過程。其目的是去影響或直接牽動目標群的行為,進而採行所有目標群相關之傳播工具,使商品或服務訊息得以傳送讓目標群收到。總之,IMC是起始於顧客,再回頭決策與定義傳播形態與方法的思考,使傳播方法得以發展。Shimp將整合行銷傳播的重點在於去影響目標顧客群的購買行為、使用所有接觸工具、由現有及潛在客戶出發、達成綜合效益及整合行銷學識建立關係的行銷科學(曹偉玲,1999)。


檢視以上學者之論點,因時間空間之變化,對於整合行銷概念定義,從Schult學者所主張:它將IMC的核心顯著在消費者、建立關係的行銷、以及改變消費者的行為上:整合行銷傳播是一種常期間對顧客及淺在消費者發展、執行不同形式的說服傳播計畫的過程,目標是要直接影響所選定的傳播視聽眾的行為。學者Duncan和Moriarty則提出另一種觀點,與西北大學派形成對話,他們強調:IMC要改變消費的認知價值更勝於行為;而且在建立關係的對象上,除了消費者外,應該再加上企業關係人〈Stakeholders〉。到了Shimp主張對IMC之定義如下:IMC是對現有及潛在顧客先行搜集資料或建立資料庫後才對長期發展並實施各種不同形式、具說服性的傳播活動過程。所以本研究重新定義整合行銷概念必須首先強調資料庫建立及內容分析之必要性與資料庫建立之主要意涵及其功能,對其目標群及選定相關傳播工具傳達訊息給利益關係人,是整合行銷概念推動之原動力。





參考資料-從整合行銷傳播概念中探討醫療網站資料庫建立、操作及應用—美兆診所個案之實證研究

文化創意產業之現狀與相關文獻整理

國際上已普遍重視文化產業的概念,英國、香港、澳洲及紐西蘭已提出較完整之文化產業概念,而美國雖未提出文化產業的概念,但其在相關的產業發展,亦相當成熟。


新加坡則是提出以文藝復興城市及城市藝術節的概念來建構新加坡的文化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有別於一般產業,是以產值為產業唯一的價值導向,而有其特殊的產業價值與精神目標。而藝術、創意、文化、永續的概念,如何在產業的經營與升級上應用,以落實文化創意產業特殊的產業精神與價值,則需針對產業創意運動的概念加以詮釋。


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模式是屬於後現代的產業模式與精神,如地場化、去中心化與永續性等,而非現代主義或工業革命,所標榜的大量複製與擴張的產業模式。其強調創意生成於各產業領域與生活的應用,若將此產業的特質重心「文化與創意」的部分,普遍運用於各個產業中,將可推動產業附加價值的提昇與產業升級,將創意與文化藝術真正融入大眾的生活。


國際間對於「文化產業」名稱的定義上,尚無較為具體的共識。但不外乎兩種看法,其一為「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 )」的概念,另一則為「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 )」的概念。採用「創意工業」的概念者,主要是在名稱上與採用「文化工業」的概念者區隔;不論是以「創意工業」或「文化產業」為其主要概念,兩者間差異並不大。英國是最早提出創意工業概念政策的國家,其於1997 年籌備「創意工業籌備小組」,並於1998 年提出第一份的「創意工業」報告;香港、澳洲與紐西蘭亦循同樣的「創意工業」概念;另外,中國與芬蘭則是以「文化產業」的概念為主;美國雖無具體的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政策,然其第三級產業1發展完整成熟。


亞洲國家中較早意識到文化產業概念重要性的國家,以新加坡、中國、韓國與香港為主。其中,新加坡提出「文藝復興城市」的概念,目標在於打造新加坡成為亞洲重要的藝文城市。中國以「文化產業」的概念,企圖藉由國家的力量,推動具中國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並學習歐美先進國家在文化藝術事業上的經營管理。香港則以英國創意工業為架構。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範疇的選取原則,主要是依據該產業定義中,創意概念之價值取向、智慧財產權之生成運用,並同時兼顧國際相關定義與範疇之比較。


而「週邊產業」觀念的建構,則非與智財權的生成應用直接相關,但為產業範之相關應用產業,或與鋪陳整體文化創意產業之大環境有關。選擇使用「週邊產業」一詞來表達,旨在與所選出十三項產業範疇中之「產業重心」一詞,相互對應,且有應用十三項產業範疇之「產業重心」,做為延伸產業發展之意味。




以下文中,將針對建構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與定義,並就所選出十三項產業之重心、週邊產業二者間的比較,及與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相關連性分段述之。


(一)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範疇


十三項產業範疇類項,分別為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設計、時尚設計、建築、電影、電視與廣播、廣告、出版、音樂、軟體與資訊服務、互動休閒軟體等。




(二)週邊產業


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週邊產業之定位,為與產業之重心有高度關連,週邊產業可以分兩大類,一是應用產業重心,做為重要基礎而應用的產業,非單純地單獨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與產業之重心高度複合;另一為建構整體文化創意產業大環境之產業。


而週邊產業的概念,應與廣義之創意生活產業43概念相同,藉由文化創意,來提升生活中的食、衣、住、行、育、樂各領域有用的「產品」,是一以文化創意做為重心,進行產業化應用,與生活化結合的概念,並強調提升個人與社會大環境的生活品質。而在此「產品」的概念,應包括有形的「產品」、「場所」,與無形的「服務」、「活動」等概念。如在現行政策中之香草精油產業、婚紗攝影產業、運動休閒產業等,即被視為所謂創意生活產業的概念,同時也是文化創意產業。






(三)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十三項範疇與週邊產業之比較


本研究從下列幾個方向,討論文化創意產業所選擇出之範疇,與週邊產業間的差異:


在產業性質上,所選出的產業範疇大多是重要的文化藝術的基礎產業,如藝術、建築、廣告等,皆為文化創意產業中的重要產業典型;而在文化創意週邊產業之中,都是以所選出之產業範疇作為基礎,來支持整體的產業發展,如觀光業背後的發展,還是要靠建築、工藝、藝術與文化等領域,來支持觀光的內容,如現行的文化觀光、社區觀光即此模式。文化設施產業同樣需要藝術、建築、廣告中的公關行銷等文化服務來支持,如西班牙畢爾包美術館即是一典型之案例。從這兩個例子可以明顯地發現,在產業的特質上,所選出之產業範疇,為具有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產業之特質,而週邊產業則是應用上述產業範疇而運行。


而在產業發展環境上,十三項產業的發展,可以做為一產業環境特質之縮影,而週邊產業,則是建構產業大環境發展之基礎,如教育、智財權與社區營等所扮演的角色。

在全球地方化的這個向度上,十三項產業範疇可建立一文化創意產業與國際比較的基礎;而週邊產業則是依產業發展的不同,強化在地特色與地方需求;最後,再透過十三項產業與週邊產業的整合,建構一個具文化代表性的創意運動。





參考資料-文化創意產業概況分析調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9/27心得

第11組


LOGO的設計-


用竹子所編成的篩穀器具來作為基本型,再簡化成LOGO
基本型樸素大方,能夠清楚識別,也富有主題文化內涵。


專案設計-
讓現代人重回早期農村的生活之體驗,特別是能離開都市生活到后豐的郊區騎騎單車,呼吸新鮮空氣,並欣賞沿途的美景。其中手做DIY能發揮大人小孩的創意,在大自然中做出獨一無二的作品。之後還有烤肉等活動,一趟下來,有吃有喝有玩樂還有屬於自己的創意作品。
GOOD!